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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7:38
董事会议事规则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 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会议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 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 ...
学大教育: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6 17:38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券投资及其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以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第三条 以 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信息披露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
学大教育: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7:3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 年 | 8 | 第十届监事会 | 《2023 |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全部审议 | | --- | --- | --- | --- | --- | --- | --- | | 月 | 28 | 日 | 第九次会议 | | | 通过 | | 2023 | 年 | 10 | 第十届监事会 | 《2023 |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部审议 | | 月 | 27 | 日 | 第十次会议 | |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履行了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股 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 合法,决议有效。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没 ...
学大教育: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7:38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24-02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
学大教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17:3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
学大教育: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7:38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 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将补充通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15:00 在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 4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由全体董 事推举金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金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学大教育: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04-26 17:38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 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一)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 ...
学大教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7:3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
学大教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6 17:3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 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9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结构性存款、基 金等金 ...
学大教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6 17:38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冯晓(FENG XIAO)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提名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