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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SZ)子公司新泓光谷拟投建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再生水供能项目
智通财经网· 2025-11-07 11:05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approved an investment projec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recycled water energy supply project for the Zhengzhou High-tech Urban Cultural Center, indicating a strategic move towards sustainable energy solutions [1] Group 1: Project Overview - The project will utilize recycled water from the high-tech zone micro-pipeline network and employ water source heat pump technology to provide cooling and heating services for the cultural center [1] - The cultural center is located at the southeast corner of the intersection of Science Avenue and Innovation Avenue in Zhengzhou, with a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of approximately 156,000 square meters, including exhibition halls, conference rooms, and outdoor facilities [1] Group 2: Investment Details - The total investment for the project is approximately 30 million yuan [1] - The company, Xin Hongguang Valley New Energy Co., Ltd.,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laying of recycled water supply and return pipelines, as well as the procurement, 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within the energy station and the associated 1.5-meter length of hot and cold water pipelines and valves outside the energy station [1]
中原环保(00054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 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权利等);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 的其他交易; (十三)购买原材料 ...
中原环保(0005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机构,应当按照 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 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含义和范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
中原环保(00054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原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 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 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若干名。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其 他高级管理人 ...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积极响应可持续发 展趋势,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水平,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交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交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办 ...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本公司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八条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 体负责薪酬与考核相关事宜。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可兼任), 办公室成员若干。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
中原环保(0005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指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 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 ...
中原环保(000544) - 公司章程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组织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于1993 年10 月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 万股,于1993 年12 月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 ...
中原环保(0005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7 1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有关人员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 个人原因,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应当积极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按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平披露。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部室(中心)应当遵照规则要求, 全面、认真、准确填报年报相关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 时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汇总编制,确保年报无遗漏、无差错。 第六条 ...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审计工作,确保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和核查以及外部审计的沟通、配合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