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CAHI CO.,LTD(0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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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A:子公司拟择机出售联测科技、凯龙高科股票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2-04 12:59
Core Viewpoint - Suchang Chai A (000570) announced plans to sell its holdings in Lian Ce Technology and Kailong Gaoke through competitive bidding or block trading [1] Group 1: Stock Holdings - The subsidiary, Housheng Investment, currently holds 1.44 million shares of Lian Ce Technology and 1.0061 million shares of Kailong Gaoke [1] Group 2: Investment Activities - Housheng Investment has invested 50 million yuan to establish a 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Yuan Zhi Chang Tou Xing Yu (Changzhou) Equity Investment Partnership [1] - The total scale of the fund is 1 billion yuan, focusing on the new energy vehicle and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dustries related to new energy, including equipment,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1]
苏常柴A(000570.SZ):子公司拟择机出售联测科技、凯龙高科股票
Ge Long Hui· 2025-12-04 12:49
格隆汇12月4日丨苏常柴A(000570.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厚生投 资")拟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其持有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测科 技")股票、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股票。截至目前,厚生投资持有联测科技144.00 万股股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截至目前,厚生投资持有凯 龙高科100.61万股股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苏常柴A:子公司拟择机出售其持有的联测科技和凯龙高科股票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4 12:44
每经AI快讯,12月4日,苏常柴A(000570.SZ)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其持有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票。本次拟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尚无确定交易对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及初步测算结果,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苏常柴A:子公司拟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4 12:36
每经头条(nbdtoutiao)——让"铁疙瘩"从数万米高空精准"踩刹车",中国商业航天"降本复用"只差"最 后一公里"!朱雀之后,同行排队接力 2025年1至6月份,苏常柴A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内燃机行业占比98.51%,其他业务占比1.49%。 每经AI快讯,苏常柴A12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 拟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其持有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凯龙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 截至发稿,苏常柴A市值为42亿元。 (记者 曾健辉) ...
苏常柴A(0005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4 12:3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 ...
苏常柴A(00057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4 12:3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章程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9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4 年 5 月 5 日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134792410W。 第三条 公司于 1994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审字[1994]9 号文批准,首次依法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内资股 4,000 万股,其中法人股 1,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3,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3,000 万股 于 1994 年 7 ...
苏常柴A(0005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4 12:3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 事(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 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 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 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 结合,同时与市场 ...
苏常柴A(0005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4 12:3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公司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 民主决策制度。未经董事会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指具备高级职称的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应当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以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 ...
苏常柴A(0005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4 12:3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
苏常柴A(00057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4 12:3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本制度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