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fund(000638)
Search documents
*ST万方(0006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 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ST万方(000638) -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 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司、分支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负责人、公 ...
*ST万方(00063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万方城镇投 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 ...
*ST万方(00063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2、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 项等有关各方; 3、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 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
*ST万方(0006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第一条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与有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公司应采用招投标等方式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应主要遵循市场 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
*ST万方(000638)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即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即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经委员会内部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 自动辞去 ...
*ST万方(0006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 ...
*ST万方(0006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或"本公司"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 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 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凡开设个人股票账户的,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 户,不得将股票账户转交他人炒作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 ...
*ST万方(0006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主管证券事务的副总经理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 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收集,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会秘书;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 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 ...
*ST万方(0006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