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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000711)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15 12:23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28 首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5,006,427,761.84 元,上述未弥补亏损系公司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亏损。 另外,报告期初,京蓝科技总部及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 历史经营债务产生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况严重影响了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报 告期内,公司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直至 2024 年 5 月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全 部解冻完毕,但在此之前,公司的原有业务(含中科鼎实)基本无法正常开展, 因此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了影响。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蓝科技股 ...
*ST京蓝(000711) -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15 12: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聘请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财光华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 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事务所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4 日,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现已在 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 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区、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 构。 截至 2024 年底,事务所有合伙人 183 人,全所注册会计师 ...
*ST京蓝(000711)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5 12:23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监管机 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 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下: 2、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
*ST京蓝(0007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15 12: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 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事务所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4 日,总部设在北京,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现已在河 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 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区、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 ...
*ST京蓝(00071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5 12: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4年重点完成的工作 2024 年度,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利用自身 优势,全力保障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 蓝科技")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 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整合资 源,强化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现将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后 续业务发展规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 2 ...
*ST京蓝(000711) - 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5-04-15 12:2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稳中求进把规范运营 及提质增效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秉承"合规、高效、稳定、提升"的理念,全力 以赴"稳经营"、"促业绩"、"提质效",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环境的不 确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从公司战略调整、技术创新、市场拓展、运营 优化到内部管理提升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入且系统的改革,为公司的长期发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4 年公司各项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 2024 年 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主要工作成果 第一、依法合规运营、提升规范治理能力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改善公司治理,科学决策,确保公司稳定运营,紧密围绕 公司总体目标,确定全年重点工作规划,有序推进各项运营管理工作。 2024 年度总裁 ...
*ST京蓝(00071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5 12:23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 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 释规定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公 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在首次 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 交易,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
*ST京蓝(00071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5 12: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 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
*ST京蓝(000711)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4-15 12: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监事: 现将 2024 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 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111003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 见为,我们审计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京蓝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本公司 202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3 户,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10 户, 减少 6 户。 | 序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