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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5-31 08:3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 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的通知,获悉华联集团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 | 本 次 | | | 是否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股东或 | 质 押 | 占 其 所 | 占公司 | 限售股 | | 是 | 否 | 质 | 押 | | | | | | | | | | ( | 如 | 为 | 补 | | | 质押到 ...
华联股份:华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 关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 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 ...
华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0:23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
华联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0:4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5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7-104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5245 号 我们审计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联股份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华联股份公司 2 ...
华联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0:47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单位:万元) 1 | 关联交易 | | | 关 联 交 易 内 | 关联交 | 合同签订金 | 截至披露日已 | 上年发生 | | --- | --- | --- | --- | --- | --- | --- | --- | | 类别 | 关联人 | | 容 | 易定价 | 额或预计金 | 发生金额 | 金额 | | | | | | 原则 | 额 | | | | | BHG | Retail | 物 业 服 务 及 物 业 服 务 及 | 参照市 参照市 | 500.00 | 88.92 | 779.92 | | | REIT | | 停车场管理 | 价 | | | | | 向关联人 提供物业 | 北京海融 | | 物 业 服 务 及 | 价 参照市 | 1,500.00 | 314.38 | 1,256.00 | | | | | 停车场管理 | | | | | | 及相关服 | | 华联回龙观 | | | 800.00 | 166.01 | 694.69 | ...
华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2 | |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4 | |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 | 6 | |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11 | | 第六章 附则 | 12 |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北 ...
华联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及条件 2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管理程序 3 | | 第四章 |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4 | | 第五章 | 附则 4 | | 附件一 | 5 | | 附件二 |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的 ...
华联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0:47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11 亿元人 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调整为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 资子公 ...
华联股份: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0:47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使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与公 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相匹配,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
华联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 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 中合伙人数量为 22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64 人,其中签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