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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15 11: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周百川、冯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3-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释 义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 | | 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 |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 |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 |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20 | | 七、保荐人 ...
长源电力:关于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掇刀200MW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01-11 14:07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新能源) 所属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掇刀 200MW 子项目(以下简 称掇刀光伏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实现 全容量并网发电。 二、项目情况简介 掇刀光伏项目位于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投资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074)。掇刀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 200MW (20 万千瓦),于 2022 年 5 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 时数约 1016 小时。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 1 三、其他 掇刀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容量,优化电源结 构。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后,荆门新能源将严格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 ...
长源电力: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4-01-10 12:44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 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 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最终获得同意 注册决定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1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22 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经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版 (经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 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未经董事 授权,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何决议。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包括公司正副董事长、董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根据需要,董事会可以对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1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长源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1:1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116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变动,会议同意对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如下: 战略(ESG)委员会成员:王冬、李海滨、王宗军,其中王冬为主任委员(召 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红、汤湘希、李海滨,其中张红为主任委员(召集 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 9 名董事均 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 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 12 月 22 日前将 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 12 月 22 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 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版 (经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未经董事会授权,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何决 议。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人员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1 应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与风险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2 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版 (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
长源电力: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2 11:11
(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 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外部董事组成, 1 (一)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二)应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 书面 ...
长源电力: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0 12:07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11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1. 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2:50在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 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 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 1,915,888,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5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06,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