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taiyun Chemical Logistics (0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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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8 10:48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 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
永泰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8 10:4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永泰运化工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年度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永泰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01-18 10:4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06 特别提示: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运")及全资子 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 计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担保额度。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4 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
永泰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8 10:4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永泰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8 10:4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 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种权利,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主要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召开监事会会议等形式开展工 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连续两次未 ...
永泰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8 10:4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
永泰运:《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8 10:47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 考核及奖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 行职责。本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 第三 ...
永泰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8 10:4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按照 ...
永泰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8 10:4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 ...
永泰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8 10:4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0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 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 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