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taiyun Chemical Logistics (0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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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0012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规范永泰运化工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 场的良好形象,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六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
永泰运(0012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一节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 事 ...
永泰运(0012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负责内 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工作。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也是公司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 ...
永泰运(0012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 ...
永泰运(0012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未满的;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 ...
永泰运(0012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的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按照《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
永泰运(00122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责任机构及其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 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为负责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 (以下简称"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办理审 ...
永泰运(0012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永泰运化工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 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 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 ...
永泰运(0012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 ...
永泰运(001228)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 考核及奖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本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