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S(001234)
Search documents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25 11: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慕士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 超 |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泰慕士: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4-04-25 11:21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共同享受公司发展的 红利,公司拟定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 划情况,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权益分派,将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
泰慕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
泰慕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1: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 ...
泰慕士: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1:18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 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 位确定,绩效奖 ...
泰慕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羽韬)
2024-04-25 11: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7 次,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 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仔细审核和客观谨慎思考,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
泰慕士: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5 11: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 | 2023 年期 | 2023 年度占 | 2023 年度占 | 2023 年度 | 2023 年 | 占用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 | 算的会计科 | 初占用资 | 用累计发生金 | 用资金的利 | 偿还累计 | 期末占用 |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目 | 金余额 | 额(不含利息) | 息(如有) | 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 | | | | | 系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制 ...
泰慕士: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1: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傅羽韬、蔡卫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傅羽韬、蔡卫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泰慕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1: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A10801 号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泰慕士)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江苏泰慕士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苏泰慕士于 2023 年 12 月 3 ...
泰慕士: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1:18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 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 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 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