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Yang Ma(0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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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023-10-23 12:44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致: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向发行人出具了《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书》"、《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和《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为"《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三羊马: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10-23 12:44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三年四月 4-1-70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向发行人出具了《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书》"、《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和《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为"《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修改意见,同时根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 ...
三羊马: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0-23 12:4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三年十月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三羊马(重庆)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三羊马")的委托,担任 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 部控制指引》、《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
三羊马:三羊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函
2023-10-23 12:44
居民身份证号码:511002196609****** 鉴于: 担保函 担保人:邱红阳 1、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不超过21,000.00万元(含21,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名称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的名称为准, 最终发行规模以发行结果为准)(以下称"本次发行")。为确保发行人发行的本 次债券能按时足额的兑付,担保人邱红阳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同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本次发行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资格。 3、本担保函下债权人为任何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有效取得发行 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 4、担保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此承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在本担保函规定 的担保范围及保证期间内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 如下: 一、担保范围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00%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 ...
三羊马: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2:4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 2023 年 10 月 23 日在重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64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98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
三羊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2:44
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客观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关联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 ...
三羊马: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09-06 08:24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6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1 号),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羊马(重庆)物 ...
三羊马: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3-09-05 09:5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三年九月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三羊马(重庆)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三羊马")的委托,担任 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 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
三羊马: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05 09:58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SAN YANG MA (CHONGQING) LOGISTICS CO.,LTD.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 证券简称:三羊马 证券代码:001317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