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WinstechPrecisionHolding(001319)
icon
Search documents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Group 1 - The company is set to lift restrictions on 55,674,000 shares, accounting for 39.3734%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ith the release date scheduled for May 12, 2025 [1][14] - The actual controller, Mr. Xia Lurong, will have 49,518,000 shares released, representing 35.0198%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1][14] -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of the company after the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is 141,400,000 shares, with 106,050,000 shares being restricted and 35,350,000 shares being unrestricted [2][3] Group 2 - The company has confirmed that all shareholders have adhered to their commitments regarding share restrictions, with no violations reported [10] - The company’s board will oversee compliance with share sale commitments and ensure timely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13] - The company’s sponsor has verified that the application for lifting share restrictions complies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commitments made by shareholders [15][16]
铭科精技(001319)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5-05-08 10:02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5-019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55,674,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734%,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数量为 49,518,000 股,占总股本的 35.0198%。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3、本次解禁后除履行承诺外,公司及相关股东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权益变动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事项。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50,000 股,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 ...
铭科精技(001319)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5-08 10:0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铭科精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5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 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6,050,000.00 股 ...
铭科精技2025年一季度业绩稳健增长但需关注应收账款及现金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26 00:02
近期铭科精技(001319)发布2025年一季报,证券之星财报模型分析如下: 营收与利润 根据铭科精技发布的2025年一季报,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2.38亿元,同比上升15.03%;归母 净利润2465.15万元,同比上升20.78%;扣非净利润2364.32万元,同比上升29.88%。这表明公司在营业 收入和盈利能力方面均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利润率与费用控制 公司的毛利率为27.09%,同比下降6.5%;净利率为10.27%,同比增加2.23%。尽管毛利率有所下降,但 净利率仍实现了增长。此外,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2066.23万元,三费占营收比 为8.69%,同比下降20.48%,显示出公司在费用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资产与现金流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货币资金从3.39亿元减少至2.06亿元,同比减少了39.12%。同时,每股经营性现 金流为0.03元,同比减少了38.60%。这可能反映出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有所减少,需进一步关 注其现金流状况。 应收账款与负债 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为3.1亿元,占最新年报归母净利润的比例高达276.06%,同比增加了14.32%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5-01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5-01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五金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冲压、焊接及组装。集团公司拥有先进的模具制造技术 和精密冲压技术,为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汽车零部件领域,涵盖多个汽车核心系统,包括底盘系统、仪表盘系统、座椅系 统、排气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等。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业 ...
铭科精技(001319)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4 17:4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 00281 号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 00281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关于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铭科精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 关材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铭科精技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
铭科精技(001319)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4 16:1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铭科精技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露 |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韩志强 |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次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 | 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 是 | |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 | | 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1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 是 | | 件一致 ...
铭科精技(001319)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6:1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或存款金额 公司拟在 2025 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单个金融机构理财或其他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理财或存款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 ...
铭科精技(001319)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5-04-24 16:18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人")作为铭科精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铭科精技于2025 年2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华林证券出具保荐工作总结报 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