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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29 11:4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铭 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 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 就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古范球、郁京凯、熊新红 ...
铭科精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1:4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任职期间,如出现委员有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或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条 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铭科精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1:49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
铭科精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1:4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 相关备查文件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 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
铭科精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1:4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铭科精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与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朗吉斯")、东莞市塘厦丁守钰货运服务部(以下简称"丁守钰")、 上海春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杭物流")、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登凯模具")、夏录荣、夏慧茹 2024 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预计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房屋等累计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550.00 万元(不含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铭科精技: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49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邹健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所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 ...
铭科精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1: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拥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 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八条 ...
铭科精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1: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它条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 ...
铭科精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1:47
监事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 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铭科精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
铭科精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8 09:0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对铭科精技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过程中,铭科精技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 铭科精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深 入学习了再融资的市场情况以及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有 助于铭科精技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和自律监管意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