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AN ENVIRONMENTAL(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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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5 15:3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浙江盾安人工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后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长 期激励计划(草案)》")系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人才激励需要确定的激励原则 及实施方向,不构成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承诺。公司将在遵循该长期激励计划方 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激励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
盾安环境: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5:34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北京 Beijing·深圳 Shenzhen·广州 Guangzhou·香港 Hong Kong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 "公司")的委托,本所担任盾安环境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
盾安环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5 15: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
盾安环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5 15:34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证券代码:0020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2023 年 12 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浙江盾安人工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 ...
盾安环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25 15:34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证券代码:0020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浙江盾安人工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
盾安环境: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5 15:34
3、监事会对《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列入第一期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均经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适当选举或聘任,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以及第一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拟定 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 第一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包括:(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5)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
盾安环境: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25 15:3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金平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刘金平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金平先生受其 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金平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刘金平先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现任华南理工 ...
盾安环境: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5:3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发出表决单 5 份,收到有 效表决单 5 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 ...
盾安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25 15:3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 | | | 获授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股票数量 | 授予限制性股 | 公告日股本总 | | | | (万股) | 票总数比例 | 额比例 | | 李建军 | 董事、总裁 | 25.00 | 2.78% | 0.02% | | 冯忠波 | 副总裁 | 22.00 | 2.45% | 0.02% | | 童太峰 | 副总裁 | 20.00 | 2.23% | 0.02% | | 王炎峰 | 副总裁 | 20.00 | 2.23% | 0.02% | | 章周虎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 | 18.00 | 2.00% | 0.02% | | 徐燕高 | 财务负责人 | 16.00 | 1.78% | 0.02%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 | | 776.80 | 86.52% | 0.74% | | 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 368 人) | | | | ...
盾安环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25 15:3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 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长期激励计划方案,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的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 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