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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 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 ...
协鑫能科(002015)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7月修订) (本《章程》于2025年7月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修订,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 第一章 | 总 | 则……………………………………………………………………………………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3 | | 第三章 | 股 | 份……………………………………………………………………………………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
协鑫能科(002015)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 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 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 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研、 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 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认知。 第二章 管理标准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 ...
协鑫能科(002015)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子公司规范、 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经营实体。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 司设立形式包括(以下不论何种形式设立,如未特别指出,统称为"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第六条 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 门职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 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备案。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或派出董 事 ...
协鑫能科(0020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
协鑫能科(002015)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 ...
协鑫能科(0020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 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 ...
协鑫能科(002015)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 以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 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 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 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
协鑫能科(0020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在原任董 ...
协鑫能科(00201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在股东会上拟选 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