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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0:1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4]第 0564 号 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协 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
协鑫能科: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0:1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10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周一)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至2024年12月23 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 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0 08:07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10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 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 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44 亿元人民币 ...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3 08:42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10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 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 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44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 ...
协鑫能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0:32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9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 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朱共山、费智、朱战军、顾增 才、宋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 ...
协鑫能科: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2-06 10:32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9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 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大华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 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 ...
协鑫能科: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06 10:32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9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192,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82,00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 5,000.00 万元,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等关联交易金额为 5,000.00 万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朱共山、费智、朱战军、顾增 才、宋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 ...
协鑫能科: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0:32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9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 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承诺期限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
协鑫能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公告
2024-12-06 10:32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10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议 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及其关联方督促相关企业处 置光伏电站的承诺履行期限延期三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除承诺期限延期外,原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承诺事项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2023 年,为积极推进光伏电站资产业务开发,根据集团整体业务战略规划, 拟由协鑫能科负责光伏电站业务开发、运营。为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2023 年 10 月,公司公告拟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