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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9 15: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1 | | 第三章 | | |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4 | | 第四章 | | | 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 7 | | 第五章 | | | 董事会决议公告程序 9 | | 第六章 | | | 董事会会议文档管理 9 | | 第七章 | | | 董事会其它工作程序 10 | | 第八章 | | 董事会基金 | 10 | | 第九章 | 附 | 则 | 11 | | 附件: | | | | | 第一节 | | 董 事 | 12 | | 第二节 | | 董事长 | 16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 ...
德美化工: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03-29 15: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 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根据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 |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要求,对于在 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
德美化工: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3-29 15:18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统筹公司票据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与非关联方合作银行开展 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一年。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 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非关联方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3-29 15: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Xi\circ\Xi\Xi\triangleleft\P\Xi\rightleftarrows\P$$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3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 4 | | 第四章 | 基本原则 5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的提出及初步审查 6 | | 第六章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查 6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 7 | | 第八章 | 关联交易的执行 8 | | 第九章 | 回避制度 9 | | 第十章 |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10 | | 第十一章 | 附则 13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 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依法顺利开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
德美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结斌
2024-03-29 15:18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 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郑结斌作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_广东德美 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是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4-03-29 15: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 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基本要求 1 | | 第三章 | 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 3 | | 第一节 |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3 | | ...
德美化工: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5:18
| | 审计报告 | 1-4 | | --- | --- | --- |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128 |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德美化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6010)6554 2288 |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 | --- | --- | --- | |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 | | ShineWing | 9/F, Block A. Fu Hua Ma ...
德美化工: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9 15:18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 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 为提高融资效率,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7,000万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 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 25,000 万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达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5: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 董事会特决定下设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29 15: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 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O二四年三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德美精 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新股等再 次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筹资活动所募集的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