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XING PAPER(0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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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2:2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 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
景兴纸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2:2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 ...
景兴纸业: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24 07:4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1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 获得补助 | 提供补助 | 获得补助 | 补助 | 补助金额 | 计入会 | | 是否 | 是否与日 | 是否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主体 | 的主体 | 的原因或 | 形式 | (元) | 计科目 | 补助依据 | 实际 | 常经营活 | 备可持 | | | | 项目 | | | | | 收到 | 动相关 | 续性 | | | | | | | | 《关于完 | | | | | | | | | | | 善资源综 合利用增 | | | | | 浙江景兴 | | 资源综合 | | | | 值税政策 | | | | | | 平湖税务 | 利用产品 | | | 其他 | 的公告 | | | | | 纸业股份 | | | 现金 | 11,978,361.18 | ...
景兴纸业: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15 07:38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 值税即征即退现金补助金额 13,088,330.1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13%,具体情况如下: | 获得补助 | 提供补助 | 获得补助 | 补助 | 补助金额 | 计入会 | | 是否 | 是否与日 | 是否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主体 | 的主体 | 的原因或 | 形式 | (元) | 计科目 | 补助依据 | 实际 | 常经营活 | 备可持 | | | | 项目 | | | | | 收到 | 动相关 | 续性 | | | | | | | | 《关于完 善资源综 | | | | | | | | | | | 合利用增 | | | | | 浙江景兴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10 07:43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1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28,799.40 万元(不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33,344.17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2.12.31)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1%、6.03%和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 ...
景兴纸业: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08:05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4-01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3.40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初 始转股价格为 3.40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债 券代码"12813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 ...
景兴纸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1 08: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质量要求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 作,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景兴纸业: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2024-04-01 08:05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减少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公司") 拟将持有的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公司")约16.4861% 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1,75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嘉兴景之绿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之绿公司"),转让价格总计47,102,290.76元。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海景兴公司将不再持有艾特克公司股份。 2、关联关系说明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DEREGW2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为景之绿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总 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景之绿公司为 ...
景兴纸业:八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1 08:05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监事会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监 事会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转让或有风险股权有利 于减少公司的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
景兴纸业: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1 08:05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减少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将持有的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 16.4861%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 1,750 万元)转让给嘉兴景之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总计 47,102,290.76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景兴公司将不再持有艾特克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0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 事会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