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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煜双
2025-04-28 10:5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煜双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煜双,女,中国籍,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 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桐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诗鹏
2025-04-28 10:5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诗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诗鹏,男,中国籍,195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 党员。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 浙江长三角车联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池雨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杭州庚耘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长三角车联网安全 技术(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锡坤
2025-04-28 10:52
独立董事朱锡坤述职报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锡坤,男,中国籍,196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22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荣晨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 ...
景兴纸业(002067) - 回购报告书
2025-04-16 09:34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人民币8,0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及回购价格上限 4.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2,000万股(含)且不超过3,750万股 (含),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总股本1,193,975,620股的比例为 1.68%-3.14%,占公司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257,198,070股 1的比例为1.59%- 2.9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 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 ...
景兴纸业:拟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
news flash· 2025-04-16 09:24
景兴纸业(002067)公告,公司拟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 价格上限4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预计回购股数为2000万股 (含)-375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14%。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
2025-04-11 09:31
一、回购股份方案简介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 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实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 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 ...
景兴纸业:获银行承诺提供不超过1.2亿元贷款用于股份回购
news flash· 2025-04-11 09:22
景兴纸业(002067)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出具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该贷 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此前于2024年10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5亿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元/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4-09 08:00
2025 年 4 月 8 日,弘欣热电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以下简称 "嘉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BC202504080000001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弘欣热电公司向嘉行平湖支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嘉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404090000005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就嘉行平湖支行与弘欣热电公司自 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期 间形成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及依据主合同应承担的利息、罚息、 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 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1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4-01 10:05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5-04-01 07:48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5-014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3.39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浙江景兴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 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