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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21 07:4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股份 |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股东 | |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6 | | 第一节 董事 |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7 | | 第一节 监事 | |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7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景兴纸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9 10:0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徐青律师、卓海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 不对本次股 ...
景兴纸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9 10:02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8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3、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707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13: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
景兴纸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4-11-14 10: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 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8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 ...
景兴纸业: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1-07 09:3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939,8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0%, 回购总金额为32,487,8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1,193,975,620股变更为1,182,035,82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7日办理完成。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八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于 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
景兴纸业: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4-11-07 09:38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4-084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鉴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 发行了 1,28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景兴转债,债券代码:128130), 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上市,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07 07: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8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八 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 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 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互保,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 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1)。 2024 年 11 月 6 日,弘欣热电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 下简称"华夏银 ...
景兴纸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4-10-31 08:3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板纸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景兴板纸公司的独立 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以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 公司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3-05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4-082 近日,公司收到了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因合并注销证明》,景兴板 纸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景兴板纸公司的业务和全部人员由公司承接或吸收,景兴板纸公司注销完成后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景兴纸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4-10-31 07:5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8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 --- | --- | --- | --- | | 1 | 朱在龙 | 178,200,000 | 14.92% | | 2 | 洪泽君 | 55,200,000 | 4.62% | | 3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 11,939,800 | 1.00% | | 4 | 章木秀 | 6,197,900 | 0.52% | | 5 | 肖碧虹 | 6,001,500 | 0.50% | | 6 | 林士 | 6,000,000 | 0.50% | | 7 | 王俊 | 5,059,600 | 0.42% | | 8 | 于卫国 | 4,867,959 | 0.41% |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9 | 车舸 | 4,100,000 | 0.34% | | --- | --- | --- | --- | | 10 | 余琦 | 3,690,698 | 0.31% | 注:以上股 ...
景兴纸业: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30 08: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月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股份 |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6 | | 第一节 | 监事 |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7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