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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章程修正案(2024年10月)
2024-10-30 08: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八届 董事会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 | | | 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 | | | 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 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 |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 | | | | |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浙上 | | | 号《关于 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61 | | | | | 市[2001]61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景兴纸业 | | | 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 |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 ...
景兴纸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08:13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7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通知,公司八届监事 会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
景兴纸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08:13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7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939,800 股,总成交金额为 32,487,87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最低限 额人民币 3,000 万元,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股份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 董事会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 ...
景兴纸业: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0-30 08:13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 调整,自股价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7月1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 民币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1,939,800股,总成交金额为32,487,876.00元(不含交易 费用),已达到最低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4-078 ...
景兴纸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10-30 08: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4-079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人民币8,0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及回购价格上限4. 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000万股(含)且不超过3,750万股 (含),占公司总股本1,193,975,620股(含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回购账户内 尚未注销的11,939,800股,下同)的比例为1.68%-3.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无减持计划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 ...
景兴纸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08:13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4-08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十次会 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开始时间为 2024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08:1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7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景兴纸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0: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六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 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元/股(含) 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 调整,自股价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7月1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 民币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景兴纸业: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10-08 07:58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4-073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3.40 元/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债 券代码"12813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初 始转股价格为 3.40 元/股。 转股期限 ...
景兴纸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09:2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徐青律师、卓海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 不对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