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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0:55
股票代码:002067 2024 年年度报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晓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盛晓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本年度报告中关于对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 计划、预计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 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煜双
2025-04-28 10:5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煜双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煜双,女,中国籍,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 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桐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
景兴纸业(00206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0:5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 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诗鹏
2025-04-28 10:5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诗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诗鹏,男,中国籍,195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 党员。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 浙江长三角车联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池雨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杭州庚耘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长三角车联网安全 技术(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锡坤
2025-04-28 10:52
独立董事朱锡坤述职报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锡坤,男,中国籍,196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22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荣晨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 ...
景兴纸业(00206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0:52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 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景兴纸业(002067) - 回购报告书
2025-04-16 09:34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人民币8,0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及回购价格上限 4.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2,000万股(含)且不超过3,750万股 (含),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总股本1,193,975,620股的比例为 1.68%-3.14%,占公司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257,198,070股 1的比例为1.59%- 2.9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 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 ...
景兴纸业:拟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
快讯· 2025-04-16 09:24
景兴纸业(002067)公告,公司拟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 价格上限4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预计回购股数为2000万股 (含)-375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14%。 ...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
2025-04-11 09:31
一、回购股份方案简介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00元/股(含)的价 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实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 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 ...
景兴纸业:获银行承诺提供不超过1.2亿元贷款用于股份回购
快讯· 2025-04-11 09:22
景兴纸业(002067)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出具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该贷 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此前于2024年10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5亿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元/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