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KAIRUIDE(002072)
icon
Search documents
凯瑞德(00207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 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一名,审计人员若干名。内部审计部门的负 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 ...
凯瑞德(00207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规定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 刊,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还应置备于公司住所地和其他指定场所,供社会公众 查阅。公司还可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公 司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 ...
凯瑞德(00207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2000]第 32 号文及山东省人 民政府鲁政股字[2000]14 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由山东德 棉集团有限公司、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德州双威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德棉 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在山东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389938X9。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于 2006 年 10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 ...
凯瑞德(0020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的公司信息披露 ...
凯瑞德(0020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 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 现 ...
凯瑞德(0020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三)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 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四)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任何人在 未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应在其董 1 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 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 ...
凯瑞德(0020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 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并 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
凯瑞德(0020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 ...
凯瑞德(0020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章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该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 ...
凯瑞德(0020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行为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 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新闻媒体、投资者的联 系、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