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 Mantis(0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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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螳 螂(00208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俊)
2025-06-20 12:31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俊为苏州金螳 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
金 螳 螂(00208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殷新)
2025-06-20 12:31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殷新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 ...
金 螳 螂(00208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20 12: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 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1 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召集人:公 ...
金 螳 螂(002081)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2:30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钱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朱雯雯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21 日 2 (一)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 ...
金 螳 螂(00208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2:30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 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宏 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5-28 18:2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度公司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55,323,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 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5,532,368.9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为265,532,368.9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 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 询。 在 ...
金 螳 螂(002081)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8 10:00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照 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65,532,368.9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5,323,68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
金 螳 螂: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1 12:09
Meeting Overview - The 2024 Annual General Meeting of Suzhou Jintanglang Architectural Decoration Co., Ltd. was held on May 21, 2025, with a combination of on-site and online participation [1] - A total of 295 shareholders and their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attended, representing 1,397,693,707 shares, accounting for 52.6374% of the total voting shares [1] Voting Results - The voting process complied with the Company Law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2] - Total voting results showed that 1,395,050,657 shares (99.8109%) were in favor, 2,269,750 shares (0.1624%) opposed, and 0.0267% abstained [2] - For minority shareholders, 88,875,345 shares (2.4801%) were in favor, with 373,300 shares abstaining [2] Independent Directors' Reports - Independent directors presented their reports for the 2024 fiscal year during the meeting [11] Legal Opinions - The legal advisor confirmed that the meeting's convening and procedures complied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and the voting results were valid [11]
金 螳 螂(002081)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1 11:30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 公司运营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 ...
金 螳 螂(002081) - 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21 11:18
上 海 秉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之 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秉文"或"本所")接受苏州金螳螂 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居兆律师、王玉律 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公 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