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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公司董事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实 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第五条 被提名人应按相关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按相关规 定,认真审核被提名 ...
东方锆业(00216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2、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 信息; 3、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4、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 产,新发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签署重大合同等; 5、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以及有 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
东方锆业(002167) -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 品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及其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应贯彻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业 ...
东方锆业(0021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 息 ...
东方锆业(0021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 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
东方锆业(00216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12:47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三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
东方锆业(00216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5 12:47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承担董事会秘书的有关 法律责任,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 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履职保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 ...
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 准,向股东会 ...
东方锆业(00216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5 12: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制定)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