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ATIAN(002170)
icon
Search documents
芭田股份(00217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芭田 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同时为会计专业人士。同一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 。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 ...
芭田股份(00217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 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 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 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芭田股份(0021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 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七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 ...
芭田股份(002170)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分红政策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 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
芭田股份(00217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 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 ...
芭田股份(002170)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和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任职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 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五条 具有《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 ...
芭田股份(002170)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 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 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 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 ...
芭田股份(002170)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关联交易活动,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交易,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 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 应当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交易 - 1 -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九)中国证监 ...
芭田股份(0021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 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芭田股份(0021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芭田 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