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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本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及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
芭田股份(002170) - 公司章程
2025-08-29 09:34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1 - | |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 31楼,邮编: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68.6107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2001]35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440300192175891F。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29 ...
芭田股份(0021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法 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证券法务部审查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 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证券法务部审核同意,方 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 ...
芭田股份(0021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信誉,没有被监管机构列入行业禁入范围。 (三)具有履行业务约定和确保业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或团队,能够按时保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包括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 法》")以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 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经 ...
芭田股份(0021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 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 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
芭田股份(00217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 ...
芭田股份(00217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
芭田股份(00217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市值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作 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分管人,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证 券法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根据职能分 工和功能定位积极配合。 - 1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市值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对公司市值管理战略规划和市值管理战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 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 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芭田股份(0021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 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 ...
芭田股份(002170)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远期结售汇,保证汇率波动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只能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 或个人进行远期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收款 及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等,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 的外币收款及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如无法明确外币收款及进口原材 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的准确金额时,公司需要进行审慎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 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审慎预测量,远期结售汇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审慎预测的 外币收款或付款时间相匹配。 第六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远期结售汇,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 - 1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