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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7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成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 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
劲嘉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 ...
劲嘉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12-27 10:1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 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升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 平,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任一时点最高 额度合计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含人民币 6 亿元),在最高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1、委托理财的原因和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 ...
劲嘉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交换资源、资产,相互提供产品或者劳务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事项: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2023 年修订)》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 1 页 共 12 页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 ...
劲嘉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 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
劲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每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章 召集与主持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
劲嘉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六) 最近 3 年未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 ...
劲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0:1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李青山已回避表决。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 19 号劲嘉科技大厦 19 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 ...
劲嘉股份: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公司应当履行披露义务。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 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置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 ...
劲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7 10:1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1 页 共 5 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 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