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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力 士(00222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7: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三力士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 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业务涉及产品出口海外,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 务量也在逐步增加,主要以美元结算。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预计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美元 (前述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董事会授 ...
三力士(002224)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7:0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 力 士 公告编号:2025-02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2,379.15 | | | |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 ...
三力士(002224)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7:0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琼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张卿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 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中面对的行业状况、发展趋势、风险因素及拟采取的对 策措施,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权益分派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
三 力 士(00222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8 14:07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18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一、授权具体内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 ...
三 力 士(002224)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5-04-28 12:55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 琼瑛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08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 本次延期购 | 占其所 | 占公 司总 | 是否为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始 | 延期质押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股份数量 | 持股份 | | | | | | 质权人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 | | 股本 | 限售股 | 充质 | 日 | 到期日 | | 用途 | | | 一致行动人 | | (股) | 比例 | 比例 ...
三 力 士(002224) -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9 10:30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 委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力士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
三 力 士(002224)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19 10:30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06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会议主持人:董事吴琼明女士(经公司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地点:公司会 ...
三 力 士(002224)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9 10:30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07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 16: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潇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陈潇俊先生简历详见简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会议由陈潇俊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 ...
三 力 士(002224)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舆论管理制度
2025-02-26 10:46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 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力士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