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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鸿博股份的监管函
2023-12-04 08:33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资 8,487.01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01.69 万元。 2021 年 9 月至 12 月,公司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昊天科技)与客户签订了一批图书印刷合同,其后因客户 原因,部分印刷合同未能实施,按照原合同约定客户需支付违约 金,2022 年 5 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违约金金额 110.88 万 元。昊天科技错误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该违约金收入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77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毛伟、黎红雷、浦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9 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鸿博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1 年 11 月,你公司披露拟出资 1.5 亿元参与设立河南濮 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濮 郡基金),你公司持股 29.88%,河南濮郡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设立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为 ...
鸿博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2023-11-27 09:37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7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至2023年11月27日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 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倪辉董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鸿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11-27 09:34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实施 要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变更相应会计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
鸿博股份: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7 09:34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ZENITH LAW FIRM 中国 福州 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编:350003 电话: ( 0591 ) 88065558 传真: ( 0591 ) 88068008 电子信箱:zenith@zenithlawyer.com 网址: http://www.zenithlawyer.com/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闽理非字第 241 号 致: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指派赵浩律师、高亚玲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2]13 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1-20 11:3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299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0181360000 名 称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99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年11月鸿博股份披露拟出资1.5亿元参与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河南濮郡基金),公司持股29.88%,河南濮郡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为合 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公司推荐1名,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对河南濮 郡基金有重大影响,2022年公司对河南濮郡基金出资8,600万元,公司2022年年报将应列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该 投资项目错误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导致虚增交易性金融资产8,600万,虚减长期股权投资8,487.01万元,虚 增利润总额101.69万元。公司以上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的规定,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 ...
鸿博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1-20 10:14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 2023-11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 下: 一、《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经查,我局发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对外投资事项列报错误 2021年11月鸿博股份披露拟出资1.5亿元参与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 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濮郡基金),公司持股29.88%,河南濮郡基 金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 机构,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公司推荐1名,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 公司对河南濮郡基金有重大影响,2022年公司对河南濮郡基金出资8,600万元,公司 2022年年报将应列 ...
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5 11:4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钟鸿钧 吴松成 张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 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 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 的所有文件。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 ...
鸿博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5 11:44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1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 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 ...
鸿博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1-15 11:4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博股份")根据部分全资子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拟为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鸿海")、重庆市鸿海印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双龙")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新增提供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连带担保额 度,同时在为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提供担保总额度 90,300 万元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英博数科申请授信的债权人。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公司及以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6 票同 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本次新增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四川鸿海、重庆鸿海、无锡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