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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WIN TELECOMMUNICATION CO.LTD(0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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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1:4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稿)》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
奥维通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4-25 11:4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规性、效率、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是公司及其被投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内控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 内审内控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内审内控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 ...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蒋红珍)
2024-04-25 11:4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蒋红珍) 本人蒋红珍,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蒋红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起始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交通 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 主编、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蒋红珍女士获评美国国务院 SUSI 学者、上海 市曙光学者。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 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分委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政 府规制专业委员 ...
奥维通信: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5 11:4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4 年 0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第六章 |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九章 | 通知、公告、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39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 | 第十一章 | 特别条款 | 44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 44 | | 第十三章 | 附则 | 45 |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 ...
奥维通信: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1:43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无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或"乙方")拟与上海天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吉"或"甲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约定甲方将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金属")日常经营相 关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委托管理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双方约定,委 托管理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年。 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为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天吉为上海东和欣之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 ...
奥维通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即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奥维通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25 11: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 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 称"上市指引 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当遵守本制度。 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 ...
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11: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 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
奥维通信(00223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1:4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141,771,495.42, representing a 231.12% increase compared to ¥42,815,504.94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The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2,393,449.81, a decrease of 207.32% from a profit of ¥2,230,221.52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reached CNY 141,771,495.42, a significant increase from CNY 42,815,504.94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230.5%[20] - The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a loss of CNY 2,393,449.81, compared to a profit of CNY 2,230,221.52 in Q1 2023, marking a decline of 208.7%[21]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40,627,185.68, reflecting a 131.35% decline compared to -¥17,561,250.38 in the prior year[5] -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totaled ¥199,622,145.30, a significant increase from ¥27,531,841.47 in the previous period[22] -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240,249,330.98, compared to ¥45,093,091.85 in the previous period,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40,627,185.68[22] -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26,009,519.48, up from ¥10,002,860.00 in the previous period[23] - Cash out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154,400.00, compared to ¥4,417,050.71 in the previous period[23] -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25,855,119.48, compared to ¥5,585,809.29 in the previous period[23] - Net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7,300,202.17, compared to ¥1,998,386.11 in the previous period[23] - The ending balance of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was ¥36,537,619.44, down from ¥206,870,355.17 in the previous period[23]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he company's total assets increased by 3.16% to ¥557,291,388.83 from ¥540,243,602.68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liabilities increased to CNY 240,796,923.00 in Q1 2024 from CNY 221,355,687.04, reflecting a growth of 8.5%[18] - The total current assets as of March 31, 2024, amounted to CNY 505,280,171.21, an increase from CNY 487,252,707.64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3.4%[16]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45,115[10]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10 major shareholders, with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holding 17,343,750 shares, representing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 equity[11] - The company's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was -0.75%, down from 0.64%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was CNY 316,494,465.83, down from CNY 318,887,915.64, a decrease of 0.8%[18]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rose by 38.71% to support increased investment in materials and outsourced R&D[8]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Q1 2024 were CNY 2,412,302.01, compared to CNY 1,739,156.85 in the previous year, showing an increase of 38.7%[20] Operational Changes - The company completed a change in the business scope of its subsidiary, Donghexin New Materials Industry (Wuxi) Co., Ltd., on February 2, 2024[14] - The company appointed Mr. Jia Zilong as the non-employee representative supervisor and chairma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on February 20, 2024[12] - The company has not disclosed any new product or technology developments in this quarter[12] -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mergers or acquisitions reported during this period[12] Accounting and Audit - The company did not undergo an audit for the Q1 2024 report[24] - The report indicates that the company has not yet applied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the current year[24]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香冰)
2024-04-25 11:41
(朱香冰) 本人朱香冰,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香冰,原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 -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0 年,本科学历,三级职称。 曾任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尊赢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