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erTek(0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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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00224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翊东)
2025-03-26 13:4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翊东) 本人黄翊东,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 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翊东,清华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现为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清 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美国光学学会会士(Fellow of OSA),兼任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副理事长、高等教育分会副 会长、ACS Photonics杂志副主编、本公司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NEC光-无线器件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 曾兼任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院长。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
歌尔股份(00224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3-26 13:4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琨-已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经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本人王琨,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任 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琨,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博士、南开大学会计学学 ...
歌尔股份(00224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付秀)
2025-03-26 13:4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付秀) 本人姜付秀,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各 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1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付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后、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 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 战略研究院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本公司及中银理财有限 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源电力技 ...
歌尔股份(002241)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2025-03-26 13:46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以借款方式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财务资助, 以满足歌尔光学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以不低于公司同类 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 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歌尔光学的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
歌尔股份(00224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26 13:4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歌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已离任独立董事王琨 女士及现任独立董事黄翊东女士、姜付秀先生、仇旻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已离任)、黄翊东女士、姜付秀先生、仇旻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 ...
歌尔股份(00224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6 13:46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 ...
歌尔股份(002241) - 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5-03-26 13:4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3、公司制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 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管理、信 息披露和内部信息报告程序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 良影响。公司严格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在投资决策、 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的证券投资 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歌尔股份 ...
歌尔股份(002241) -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6 13:4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2024 年度实现收入总 额 41,845.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575.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260.14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27 ...
歌尔股份(002241)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3-26 13:4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 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三、《回报规划》主要内容 一、《回报规划》制订原则 1、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 司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2、公司应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 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未来三年(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