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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胜: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6 16:34
Meeting Overview -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ninth board of directors of Sichuan Chuan Da Zhi Sheng Software Co., Ltd. was held on June 26, 2025, with all seven directors present [1][2] - The meeting was chaired by Chairman You Zhisheng, and the procedures complied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Board Resolutions - The election of You Zhisheng as Chairman and Tong Wei as Vice Chairman was approved, with a unanimous vote of 7 in favor [2] - The election of members for various specialized committees was approved, with You Zhisheng as the head of the Strategy Committee and Cai Chun as the head of the Audit Committee, all receiving 7 votes in favor [2][3] - Liu Jianbo was appointed as the General Manager, also receiving unanimous approval [2][3] - Hu Shu and Lü Xuebin were appointed as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Cheng Peng as Chief Engineer, and Wu Junjie as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and Board Secretary, all with 7 votes in favor [3][4] - Jiang Hongli was appointed as the Securities Affairs Representative, with unanimous approval [4]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revision and establishment of relevant rules and systems to enh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with all proposals receiving 7 votes in favor [4][5] - The board decided to hold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2025 on July 24, 2025, with a unanimous vote [9]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26 11:00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4日(周四)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 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 ...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6 11:00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3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 董事会秘书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游志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选举 童炜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下列董事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 ...
*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从战略 角度对公司拟定的重大决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司发展规划 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ST智胜(00225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 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事项外,还 可以根 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1 (一)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ST智胜(002253)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 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 要求,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等信息披露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相关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 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对于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信息,公司需要将报送的外部 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七条 公司 ...
*ST智胜(0022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一条所列主体在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 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 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 ...
*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 26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独 立董事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 ...
*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的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 关制度要求,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 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 相关规定,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并将审核结果提报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和评估其审计工作,每年向董事会 提交《审计委员会对 ...
*ST智胜(0022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0: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6 月 26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