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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08:07
临时公告:2024-032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
泰和新材: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8:07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北京市财政 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10136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
泰和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福海)
2024-04-28 08:0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福海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以来,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诚信与 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福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汉族,法学博士, 教授。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二、2023 年年度履职情况 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 年 12 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增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 2023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泰和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8 08:07
临时公告:2024-026 :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累计有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保证 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 议。本决议有效期一年。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有效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 ...
泰和新材: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08:07
临时公告:2024-02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2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信永中和审计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 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 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2024 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招 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致同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 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 议。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 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公司审 ...
泰和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8:0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 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 ...
泰和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泰和新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保证 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有效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固定收益类或本 ...
泰和新材: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8 08:07
临时公告:2024-03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 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性 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 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并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计提金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 | | --- | --- | --- | --- |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 -50,627.53 ...
泰和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8:0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4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125 | 1 审计报告 XYZH/2024BJAA5B025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
泰和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08:07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及缺陷认定整改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