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TAI TAYHO(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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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08:25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 | 上年同期 | | 年初至报告 期末比上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 |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0-23 18:36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0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9,711,62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4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57,213,183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8,824,12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8,389,060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19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628%;通过网络投 ...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当董事长在董事会任期内改选时,新当选的董事长自动当选为主任委员。当 新当选的董事长原不是委员时,新董事长自动当选委员,原董事长自动卸任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当总裁办公会议提 出的投资、融资、发展战略等有关事宜拟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先提交战略委员 1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 ...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经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 ...
泰和新材(002254) - 公司章程
2025-10-23 11:0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已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烟台市国资委 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烟台市市管(市直)企业公司章程范 本》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1993)43 号文件《关于同意组建烟台氨纶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3 年在山东省烟台经济 ...
泰和新材(002254) - 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
2025-10-23 11:02
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提高泰和新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和新材公司")改革发 展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合 理确定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关于印发<市管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行工作方案>的通 知》(烟组发[2019]32 号)、《冰轮环境、泰和新材管理体 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 接或较大影响、市场化程度较高纳入职业经理人管理范围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超额利润提成的有关规定,对除职 业经理人之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其他骨干同样适 用。 第三条 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差异化宽带薪酬,按 照岗位职责、业绩目标、工作难度、责任风险等因素,参考 同行业人才市场价位,按照"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 酬降"和"为岗位付薪、为能力付薪、为绩效付薪"的原则 1 进行管理。 第二章 薪酬结构与水平 第四条 职业经理人薪酬由年度薪酬、聘期激励收入和 长期激励三部分 ...
泰和新材(002254) - 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
2025-10-23 11:02
股票、公募基金投资主要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机构买 卖其他上市公司流通股、公募基金等产品,不包括公司以参股、控股为目的在长 期投资科目核算的股权投资、对产业链链条存在影响力的企业进行的适度股权投 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私募基金进行共同投资。 委托理财主要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不包括现金管理以及公司与权属企业之 间、权属企业之间的财务资助行为。 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风险业 务管理工作,规范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高风险投资管理机 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参照《烟台市国资委市 管企业高风险业务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泰和新材(002254) -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025-10-23 11:02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 本办法适用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可直接按照本办 法执行。控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或原则,制定自身管理制度,提 交其股东会审议后执行。 2.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适用此购房借款政策。 2.3 配偶双方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只能有一方享受此购房借款政策。 3.购房借款的条件 3.1 员工必须购买用于自己居住的成套住宅房(也称自住房),距离公司工 作所在地100公里范围内的,且房屋的价值不低于60万元。 3.2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工作时间满两年,同时没有享受过公司购房 借款优惠政策的在岗员工。 3.3 员工自取得购房借款资金之日起,必须履行一定年限的服务期。员工按 照本办法约定享受购房借款政策的,承诺服务期不得少于10年,符合借款条件且 退休前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员工要承诺在退休前提前还款。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解决基本住房困难,更好 地推行员工激励政策,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及有潜力的员工,在不影响 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员工购 ...
泰和新材(00225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3 11:0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披露管理办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性文件,结 合《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办法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 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
泰和新材(00225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 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