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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4-12-24 12:1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4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公司目前已完成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 更新补充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 规相关要求,公司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 告书(修订稿)")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对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修 订情况进行说明: 1、公司在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释义"部分补充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备 考审阅报告的释义,并更新 ...
维信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2024-12-24 12: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之专项核查意见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金公司")接受维信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任维信诺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维信诺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 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4〕13000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金公司会同上市公司及 其他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核 ...
维信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2024-12-24 12: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之专项核查意见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金公司")接受维 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 任维信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维信诺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下发的《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1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金公司会同上 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就有关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核查意见所引用 ...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2024-12-24 12:1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8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 论分析,并按照要求在《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 充披露,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所定义的词语 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
维信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2-24 12:19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公证天业") 接受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 任维信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维信诺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下发的《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 审核问 ...
维信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2-24 12:19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公证天业") 接受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 任维信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 信诺")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维信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
维信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2024-12-24 12:19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之 地址:中国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 15-16 层 电话:(0551)62620429 传真:(0551)62620450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天律意[2024]第 03178 号 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卢贤榕、陈磊、孙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本所律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维信诺本次交易事 宜出具了天律意[2023]第 00544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3]第 00972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 ...
维信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2024-12-24 12: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之专项核查意见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金公司")接受维信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任维信诺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维信诺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 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3〕13001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金公司会同上市公司及 其他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核 ...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12-24 12:19
股票代码: 002387.SZ 股票简称:维信诺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 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TERNET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 到 ...
维信诺: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4 12:1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1)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统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2)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3)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4)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理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1)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2)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