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LU TELECOM(0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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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督指 导,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 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在新委员就任以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工作细则 1 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审计监察 ...
盛路通信(00244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盛路通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发生突 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 ...
盛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主要由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负责提 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考核与薪酬等相关资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 考核标准及激励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
盛路通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2: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 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 ...
盛路通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盛路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润书)
2024-04-25 12: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周润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润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建设银行厦门 分行担任会计师;2002 年 8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惠州学院担任副教授、财务会计 教研室主任、学院审计处副处长;2006 年 2 月至 2023 年 12 月在东莞理工学院 担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珠三角村镇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 员。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盛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5 12: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后,基于审慎 的判断,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
盛路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
盛路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盛路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独 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五年; (三)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