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gao NEET(0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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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0024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四条 如 ...
长高电新(0024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暂未公开披露, 但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 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 大信息的义务,并及时向证券投资部提交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 ...
长高电新(0024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 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放制度,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且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并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 ...
长高电新(002452) - 公司章程
2025-11-17 12:17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证券代码:002452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10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11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2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6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7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2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7 | | 第七章 ...
长高电新(002452)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非职工董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者变更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制度 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 ...
长高电新(0024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名誉 董事长。董事长和名誉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为三年。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 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
长高电新(0024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仅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 定的(如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 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
长高电新(0024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和管理的工作,由证券投资 部具体实施。 前款所称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的事项。 1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 ...
长高电新(00245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原则上,公司不得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控股公 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或子公司确因业务需要,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 财务资助。且必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长高电新(00245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17 12:1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者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 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各级部 门和人员,以及公司派驻子公司的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