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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0: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
科士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0:4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 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
科士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0:4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
科士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0:4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科士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4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 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
科士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0:4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 审计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 ...
科士达: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2023-09-28 10:54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9月28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罕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罕翔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罕翔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高罕翔先生所负责的 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按 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 展,在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 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罕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0.01%,系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股份。公司将根据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
科士达(002518) - 2023年9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9-18 09:56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12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Premier Miton 2 位机构投资者 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 地点 公司会议室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范涛 上市公司接待人 证券事务代表 张莉芝 员姓名 证券事务助理 周舟 首先,范涛先生对公司情况进行了介绍,然后开始投资者交流环 节。 投资者提问:公司营业收入国内外各自占比情况? 范涛先生回答:2022 年以前公司国内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 入约为 60%-70%,海外营业收入约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30%-40%, 投资者关系活动 2023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海外高于国内。 主要内容介绍 投资者提问:公司国内外营业收入的占比变化原因? 范涛先生回答:2022 年海外储能市场需求增长明显,公司在海 外的储能业务发展顺利,业绩得到了较好的增长 。 投资者提问:公司储能产品发展趋势? 1 范涛先生回答:公司储能产品以户储和工商业储能为主,在 ...
科士达: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4 10:35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科士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 ...
科士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4 10:35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 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