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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条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条所述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 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 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 ...
科士达(002518)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 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科士达(002518)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 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对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合并原董事监事薪酬制度+高管薪酬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2、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员。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行为,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 法》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独立董事不 得兼任; (四)《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
科士达(002518)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领薪,不得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 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全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
科士达(002518)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0 11:45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 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