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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 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加盖公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 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 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 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过的正式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
新时达(00252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 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需进行对外投资的, 需事先按照公司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证 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 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可以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 序、议事规则等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 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 ...
新时达(002527)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 | 第三章 股份 - 2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 | 第七节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19 |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
新时达(00252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 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 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新时达(002527)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 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 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 展。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 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并采取网络 投票方式,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股东权 ...
新时达(002527)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6-25 11:0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新时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 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具体内容 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 | |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新时达(0025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文举)
2025-06-25 11:01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周文举 作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
新时达(0025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坚)
2025-06-25 11:0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张坚 作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 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1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