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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
新时达(00252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公司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 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 ...
新时达(0025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时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通过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不包含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财产或权利为其自身负债所提供的 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
新时达(002527)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实 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控制"指公司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 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公司出资额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 第三条 子公司应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 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权责利对等以及收入和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考核,应以公司规模与经济效益为基础,根 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岗位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 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起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董事是指经公 ...
新时达(0025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1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 ...
新时达(002527)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 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 ...
新时达(002527)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新 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内容如下: | 织实施。 | 批后,在年度信贷额度内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公司财 | | --- | --- | | (四)银行信贷、资产抵押及担保的工作程序: | 务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实施; | | 1、公司每年年度的银行信贷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或 | 2、公司应遵守国家关于担保的规定,董事会授权 | | 总经理授权公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对于涉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签署经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合 | | 及担保且达到披露标准的银行信贷计划需在年度董事 | 同。 | | 会议上提出,董事会根据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1: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