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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复材: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12 12:28
内部审计制度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董事会所属审计委 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行政上向 总经理报告日常工作,以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协调和支持,并实现信息沟通和交 流的目的。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 部门负责人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所属的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分期工作报 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有权与公司管理层直接交流信息,以促进内部审计机构 1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 ...
海源复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2 12:2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 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 ...
海源复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2:28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
海源复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2:2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海源复合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
海源复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2:28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 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甘胜泉先生、许华 ...
海源复材: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3-12-12 12:2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 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 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
海源复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华平)
2023-12-12 12:28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郭华平 为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海源复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2:28
除此之外,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 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 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一人。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且至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 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
海源复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2:28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