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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期货:守护“粮食的粮食”筑牢农业强国基石
Core Insights - Urea, known as "the food of food," is crucial for China's agricultural sector, with the country being the largest producer and consumer globally, accounting for over 30% of the world's production [1] - The volatility of urea prices has been significant, with annual fluctuations exceeding 40% from 2020 to 2024, impacting both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and farmers [1] - The introduction of urea futures in August 2019 has provided a stabilizing mechanism for the industry, allowing companies to manage risks more effectively [1][2] Group 1: Small Enterprises - A small enterprise in Anhui, previously struggling with urea procurement, successfully reduced its total procurement cost by 72.7 yuan/ton through futures contracts, highlighting the transformative impac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2] - The successful hedging experience has empowered small enterprises to take control of their operations, shifting from a reactive to a proactive approach in managing costs [2][3] Group 2: Leading Enterprises - In 2024, urea prices experienced significant fluctuations, dropping from 2400 yuan/ton to 1600 yuan/ton, yet leading companies like Yuntu Holdings managed to stabilize their operations by locking in profits through futures [3] - Yuntu Holdings has established a comprehensiv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utilizing futures for cost locking, production guidance, and profit stabilization [3][4] Group 3: Industry Transformation - The urea industry is undergoing a "basis revolution," with pricing now influenced by futures rather than regional markets, enhancing pricing efficiency and reducing negotiation conflicts [4][5] - The Zhengzhou Commodity Exchange (ZCE) has been instrumental in supporting industry leader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engage with the futures market, promoting the use of basis trading to stabilize prices and supply [5][6] - The collaboration between ZCE and industry players has led to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the adoption of basis trading, improving the overall efficiency of the urea market [6]
辉隆股份(002556)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16 11:5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辉隆农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辉隆股份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辉隆股份于201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14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226.64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
辉隆股份(002556)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6 11:5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辉隆农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 对辉隆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辉隆股份于201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56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302,266,439.05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 ...
辉隆股份(002556) - 辉隆股份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
2025-04-16 11:50
"『RsM | 容 诚 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2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目 录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辉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辉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辉隆股份(002556)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6 11:50
审计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056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 - 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131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23 ...
辉隆股份(00255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6 11:5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25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230Z2577 号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辉隆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
辉隆股份(002556)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6 11:5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1216 号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21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230Z056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璇
2025-04-16 11:4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过去的 2024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 内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4 年度任期 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璇,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5 年参加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兼中国会计学会会 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秘书。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辉隆股份(002556) - 辉隆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16 11:4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 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 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华平
2025-04-16 11:4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过去的 2024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 期内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4 年度任 期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华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 年取得律师 执业证书。历任合肥市邮政局员工,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 新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亿达(合肥)律师 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合肥)律师 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