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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002556.SZ)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拟派利0.05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16 10:30
格隆汇12月16日丨辉隆股份(002556.SZ)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7亿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7万股后的股份数量 9.19亿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595.68万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辉隆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拟派利0.05元
Ge Long Hui· 2025-12-16 10:24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Huillong Co., Ltd. (002556.SZ) announced its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proposing a cash dividend of RMB 0.5 per 10 shares for all shareholders [1]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used as the basis for the distribution is 919 million shares, after deducting 27.38 million shares that have been repurchased [1] - The expected total cash dividend payout is RMB 45.96 million, with no bonus shares or capital reserve transfers to increase share capital [1]
农业综合板块12月15日涨1.48%,辉隆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345.3万元
从资金流向上来看,当日农业综合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345.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41.18万元,散户资 金净流出4.12万元。农业综合板块个股资金流向见下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5日农业综合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上涨1.48%,辉隆股份领涨。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 3867.92,下跌0.55%。深证成指报收于13112.09,下跌1.1%。农业综合板块个股涨跌见下表: ...
农业综合板块12月12日跌0.73%,辉隆股份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771.98万元
从资金流向上来看,当日农业综合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771.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29.81万元,散户资 金净流入542.17万元。农业综合板块个股资金流向见下表: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2日农业综合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73%,辉隆股份领跌。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 3889.35,上涨0.41%。深证成指报收于13258.33,上涨0.84%。农业综合板块个股涨跌见下表: | 代码 | 名称 | 收盘价 | 涨跌幅 | 成交量(手) | 成交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300021 | 大禹节水 | 4.52 | 0.67% | 8.57万 | | 3877.48万 | | 920964 | 润农节水 | 6.73 | -1.17% | 3.94万 | | 2686.38万 | | 002556 | 辉隆股份 | 5.68 | -1.73% | 14.34万 | | 8243.95万 | | 代码 | | | 名称 │主力净流入(元)│主力净占比│游资净流入(元)│游资净占比│散户净流入(元)│散户净占比 | | | | | -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 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加公司 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 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 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硬盘、U盘、光盘、录音(像)带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 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下属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 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 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 用,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 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 1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保证发行文 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发行 文件和定期报告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并向交易商协 会申请披露对发行文件或定期报告的相关异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或者更 正的,应当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或者更正后的信息披露文件。已披露的原 文件应当在信息披露渠道予以保留,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更改或 替换。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 使用资金,使资金的价值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 的涉及公司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主要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 对冲功能,减少因商品价格的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 业务稳步发展。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 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二)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 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 货量,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提高公司运行质量,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 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