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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辉隆农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 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 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 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者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 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辉隆 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ESG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全面的反映公司上 一年度的情况,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1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 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和披 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 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公司第一季 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 期限。 第一条 为了增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切实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安徽辉隆农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 1 -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 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 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 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 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 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 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 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期货、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类型: (一)公 ...
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 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拟审议的事项涉及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 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股权激励计划; 1 (九)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一)其他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