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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 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ESG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或方 案。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及一名以 上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
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职责 ...
辉隆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023-12-22 11:07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 8 位董事,实到 8 位董事。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 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及补选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提升 ESG 专 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同意将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公司前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刘贵华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离 职,现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
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3-12-22 11:07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 (二)控股股东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 --- | | 股东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 本次补充 质押股份 | 占其 所持 | 占公 司总 | 是否 | 是否为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质权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大股 | | 股份 | 股本 | 为限 | 补充质 | | | | | | | 名称 | 东及其一 | 数量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押 | 始日 | | 期日 | 人 | 用途 | | | 致 ...
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 ...
辉隆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 董事 | 19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1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27 | | 第一节 | | 监事 | 27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28 | | ...
辉隆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 事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安徽辉隆 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 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 ...
辉隆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
辉隆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1: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 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 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 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