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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 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 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 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 ...
ST未名(00258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未名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
ST未名(002581) -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总经理、联席总经理主持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
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
ST未名(00258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类型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公司收购后,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在50%以上且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 ...
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 ...
ST未名(00258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 力,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委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本细则等的规定继续履行 ...
ST未名(0025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消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 ...
ST未名(002581)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 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 要求,制定本制度。 (四)计划财务中心总监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1 (五)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任免,并依照规定程 序聘任和解聘,下属控股公司除财务负责人以外的财务人员按照其内部规定聘 用和解聘。 第四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 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 ...
ST未名(00258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 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发现的重大内 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公司经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