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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 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 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 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 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条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 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 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第 ...
奥拓电子(002587)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 任。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从事金融、财务、会计、投资等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 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务 ...
奥拓电子(0025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其中,董事 由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薪酬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 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 ...
奥拓电子(0025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奥 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 施是否有效、担保风险是否可控等作出审慎判断。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根据本制度有关 董事会对外担保 ...
奥拓电子(002587) - 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全面 预算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强化内部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战略目 标,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5 号—— 全面预算》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投资、 财务等各项活动,企业人、财、物各个方面,供、产、销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全面 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 结合的全程监控。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全面预算是指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制定的,以 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公司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目标的行动计 划和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全面预算包括经营预算(也称业务预算)、投资预算、 筹资预算、财务预算等。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预 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 ...
奥拓电子(0025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奥拓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 ...
奥拓电子(0025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制度和相 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 ...
奥拓电子(00258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及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 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