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O ELECTRONICS(0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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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O=\exists i\neq j\backslash\exists i$$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裁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
奥拓电子(002587) -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O=\exists i\neq j\backslash\exists j$$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 ...
奥拓电子(002587)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 |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 三、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子 公司遵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 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一、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 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 二、公司的事业部及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三、公司对所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分支机构、子公司 的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委派和调遣,直接对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并 报告工作。 四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Xi}{\cal{O}}{\Xi}{\Xi}{\bar{\Psi}}/{\Xi}$$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经营班子之间的职 责分工、过渡衔接、协调配合,使董事长更好地履行公司在中长期战略管理、风 险管控、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职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四)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正廉洁,公道 正派;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五)有 ...
奥拓电子(0025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具体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 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 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
奥拓电子(002587) - 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 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公司制定与实施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形 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二)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 张,甚至经营失败; (三)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业务单位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管理 工作,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各业务单位与公司战略方向和目 标的一致性,指导各级战略管理单位和部门规范开展战略管理工作,提高战略管 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2 号-发展 战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的相关规则、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奥拓电子(00258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发挥薪酬对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激励 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下四项 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 ...
奥拓电子(0025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