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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3:38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110 号 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 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
奥拓电子(002587)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3:38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持股字(2025)第 006 号 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信达 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 ...
奥拓电子(002587.SZ):上半年净利润832.26万元 同比增长251.82%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6 13:16
格隆汇8月26日丨奥拓电子(002587.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亿元,同 比下降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26万元,同比增长25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1.88万元,同比增长4,702.07%;基本每股收益0.0129元。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O-\exists1\not\exists J\backslash J\exists$$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 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
奥拓电子(00258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 LTD.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 ...
奥拓电子(0025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与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 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及通知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 ...
奥拓电子(00258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规则 公司股东会 ...